今天一个在某地一家公司做会计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前段时间由于汶川地震,所以她们公司号召全体员工各自尽自己的能力,为灾区的同胞贡献一点爱心。并且在5月19日下班之后举行了不记名的捐款活动。公司有60多个人,基本上都非常踊跃的再捐款箱前进行了捐款。结果最后她和出纳在整理这些捐款的时候居然发现里面有假币数张。等最后一清点,百元的假币是3张,50元的是一张,还有4张10元的,合计收到的假币是390元。她和出纳多次进行了核对,确认是假币之后,简单就此事跟领导进行了汇报。然后领导批准在以公司名义补上390元,然后在员工捐款3万多元的基础上再拿出6万多元,一起以公司全体员工的名义捐献给中国红十字会。
朋友在电话里说,自己做财务工作这么长时间了,虽然在工作中经常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假币,但是这次居然是在公司号召为灾区捐款这样的事情上,在自己公司的内部员工的捐款中发现了假币,自己心里很是不舒服。她说,凭自己这么多年的财务经验来判断,这些假币制作的实在是太粗糙了,所以估计是有员工在得到假币之后长期没有用出去,刚好在这样的一个场合,通过这样的一种方式就用出去了。因为毕竟捐款是不记名的,这样做几乎是天衣无缝的。
我对朋友说,其实,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至少就我知道陕西某企业捐助给灾区的棉絮和被褥就是被深恶痛绝的“黑心棉”,至于以前救灾中发现的所谓的什么过期的药品,食品等这些也是经常性的。但是我也很是心寒,心寒在我觉得这样的人太无耻了,无耻到居然在这样的事情上也敢这样做,这样的行为简直比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还要让人觉得可恨。我想,这样的人注定是没有什么好的下场的。
对于捐款,我一直觉得不在乎数量的多少,而是自己的爱心的一种体现。每一个人有选择是否去捐的权利,也有捐多捐少的权利,这些都是不容指责的,因为毕竟爱心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毕竟每一个人的能力都有高低。但是对于这样拿假钞来蒙混捐款的人,我不知道这些还有没有良心,还有没有良知。我觉得这些人甚至比号召员工捐款不超过十块的王某人更卑鄙,更无耻!







